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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12:10
无唯再起事端,大家都有自己的思想 ,出贴有争议是正常情况,搞到人身攻击就不太爽 .
小燕
发表于 2007-8-9 12:16
大家不要这样!要和气.
不要像以前那样搞到有人不爽而走了,现在都只是偶尔来看看而已.
所以我们这个区要团结!
星星之火
发表于 2007-8-9 14:46
引用第9楼zero3000于2007-08-09 08:48发表的
96
发表于 2007-8-9 14:50
晕还不明白自己开始就人身攻击了,讨论是可以的,讨论中有些争吵是有情可原的。
但是过火就不行了,不能攻击人身,就事论事吧,朋友们。
星星之火
发表于 2007-8-9 15:01
引用第7楼96于2007-08-09 07:09发表的
四维
发表于 2007-8-9 15:02
呵呵,人家专家说,义论的最高境界是
万山
发表于 2007-8-9 17:13
现在流行贼喊抓贼.我们是观点之争,反倒是你来这里上纲上线..呵呵..但是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别浪费口舌了..
我始终不相信..一小搓鬼火也能兴风作浪,污染环境!!!.中国人的铮铮铁骨岂容尔等亵渎!!!
我不跟会吠的动物一般见识.尤其是戴着星条旗项圈,还流着鼻涕的那种!!! 呵呵............
天下
发表于 2007-8-9 22:02
高!能不点名道性的骂倒对手才是智者也、、、
在这里,大家不要太过份了,不要乱来哦!
cxg
发表于 2007-8-12 16:32
路过.....
星星之火
发表于 2007-8-18 17:33
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我非常能理解论坛上个别人总是“金刚怒目”,其实哪里是什么金刚啊,偶看这人是帕金森症鸟,面对问题,缺乏思考,脑子都可能被驴踢过,不是通过辩论和反驳来阐述观点,而是随意扑咬,动辄咆哮,自甘沦为低级动物,还给自己可鄙的面目包上爱国的光环!一说国内的不是就泼然大怒,来掩盖它知识贫乏,可怜的...
独揽江月
发表于 2007-8-18 20:19
牵着水牛路过……
可能会有牛粪,你们走路要看路,不要踩到。
万山
发表于 2007-8-20 12:28
引用第21楼星星之火于2007-08-18 17:33发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