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a
发表于 2006-12-31 21:00
好好珍惜可以在这里相识的日子.
100%
发表于 2007-1-1 17:51
论坛一定要有生气
但不可以生我的气
流水无情
发表于 2007-1-1 20:53
论坛有的人很嚣张
滥用权力
难和谐呀
啊paul
发表于 2007-1-2 17:51
切.................................
啊paul
发表于 2007-1-2 22:00
不说光在这里说就行了...不是说了就能做到的.
以为每个人都想生气的吗...
谁不想开开心心...
废话多了...
udb.817
发表于 2007-1-3 19:38
我被骂过,骂得好惨!没有对骂。
我被不公评对代过,也没发生过激行为。
熟轻熟重,自己注意。
啊paul
发表于 2007-1-3 22:04
那是人的性格....
看场合
如果你对我好..我会对你更好...
如果你对我发狠..我加倍狠回你
小杨
发表于 2007-1-4 10:49
哇、、、、、、、、、、
啊paul
发表于 2007-1-4 15:48
啊paul
发表于 2007-1-4 15:49
这叫..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君子之仇..定要加倍奉还
爱因斯坦
发表于 2007-1-4 20:54
引用第3楼爱就一个字于2006-12-31 08:29发表的:
朋友们我们能在这个家庭里谈天说地,请记住相逢是首歌。
我敢说:小小你是个“湿人”...............
ωǒ大姐頭ゞ
发表于 2007-1-5 12:07
这种事情很难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