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发表于 2011-8-26 01:20

地产商笑了,丈母娘哭了?

近日,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施行,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热议。“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公布,立即引发了网络男女的口水仗。不少网友认为新婚姻法是男人的“福音”,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损害了弱者的利益。“鼓励彻底AA制”的新婚姻法也被网友戏谑成“乐了地产商、愁了丈母娘”。有业内人士认为,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实行后,为子女买房的老年人的顾虑减少,将更积极地为子女买房,从而撬动刚性需求;而女性的安全感更多地来源于房子,经常是有了房子才有安全感,当男人的房子不再靠得住时,会有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自己买房;对于丈母娘来说,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实在是“问君能有几多愁”,为保障女儿的权益,或将单方为女方购买房子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子,这一举措也将带动中小户型房源的热销。然而也有业内人士持不同看法。华商国际·上海城的销售经理陈益军认为,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对于婚姻期间父母为子女购买房产的归属给了明确的答案,减少了因为买房而引起的纠纷,但是对于购房者来说,该买房还要买房,大部分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就已经商量好在房产证上面登记谁的名字,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实行对双方在房产方面的权利更加明确,但对房地产销售方面的促进作用不是很明显。市民何先生说道:“婚姻法解释二认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如果没有特别强调为赠送子女,则认定为对于夫妻双方的赠送。而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施行后,对于房子的归属更加明确。我认为解释三更好地保障了购买人的权益,体现了购买人的意愿。”
    (党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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