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事:准驾驶人毕业前交警“请喝酒”
只听说过交警会严查酒后驾驶行为,一批即将毕业的准驾驶人却没想到,玉林交警会请他们“喝酒”。原来,这是一次特殊的宣传教育活动:请准驾驶员喝酒,让准驾驶员亲眼见证酒驾的危害,从而树立“饮酒不开车”的理念。7月7日上午,50多名刚刚参加完机动车驾驶证资格考试的准驾驶人,来到玉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一次特殊的交通安全教育课就在这里举行。
宣传民警首先结合玉林市今年以来发生的3起因驾驶人醉酒驾驶小汽车、摩托车引发特大交通事故的案例,分析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并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中酒驾处理程序,以及有关酒驾的相关法律规定,给大家上了一堂法制课。随后,民警邀请几位准驾驶员当场“豪饮”,并对这几位分别饮用了一定量白酒、红酒、啤酒的驾驶员,在半小时后用警用测酒仪进行现场测试。
参与体验活动的准驾驶员郭先生喝下一瓶啤酒,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4.5mg/100ml;喝下大约3两米酒的黄女士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mg/100ml,超过酒后驾驶的标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参与体验的周先生喝下约3两的56度二锅头,吹气酒精检测仪显示,周先生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4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如果在这个时候开车,被警察抓到,都得接受处罚。”
民警还告诉大家:饮酒后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会逐步上升,在一到两个小时内达到最高值。因此,一些司机认为喝完酒休息一会儿就没事的想法是错误的。法律上醉与不醉的判别,与个人酒量无关,哪怕随便喝一点,都有可能构成酒后驾驶。因此,坚决做到酒后不开车才是最安全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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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为了进一步打击驾驶人侥幸心理,7月6日晚上,玉林交警“临时部署”在市区主要路段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让大家放心的是,当晚“酒驾”查处结果仍然为“零”。
当天17时50分,玉林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协管员突然接到上级的电话通知,要求他们集中到大队准备执行特殊任务,但任务内容却一点都没有透露。19时50分许,民警、协管员集中完毕,大队领导又要求大家把手机上交保管,之后才布置了任务:为了打击驾驶人侥幸心理,也为了检验民警、协管员在以往整治中是否严格保密,大队领导“临时部署”了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这时,民警、协管员们才得知特殊任务的内容。
20时,100多名民警、协管员分别在玉林市区一环东路东明路口、江南大道制药厂路段、清宁路美林街路段、人民西路美食街路口等酒店集中的路段,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然而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检查中,交警们除了纠查到一些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外,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这充分表明“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理念已经广泛深入人心。
饮酒开车,小心为妙。 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李松律师 发表于 2011-7-11 10:26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饮酒开车,小心为妙。
大状好似赞同酒后开车! 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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