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个房子只有70年权限,你说值不值?
买个房子只有70年权限,你说值不值?文/宋祥平
可能你已经拥有一套属于你的房子了,也可能你还在对房仰叹,更有可能你还在为房还贷。不管怎么说,我们是需要有个房子安身的,但是,中国商品住宅土地使用权限仅为70年,这还是最早确立于1990年出台的《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并且一直沿用至今。那么,使用权限到期后又该如何解决呢,到目前为止还未有个准确的说法。
房子对于百姓来说是个安乐窝,不管是好是差,能有个安身之处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咱老百姓也不敢有过高的奢求,因为房价也不是老百姓所能做主说了算的。拼死拼活、东拼西凑、省吃俭用最大的希望就是能买套房子,但是这买的房子使用权限只有70年,换句话说,也就是你只能有70年的使用权,到期后就不知该咋办,有可能就被收回了,也有可能早就被强拆了,到那时,对不起了,你没有言语权了,土地是国家的,你只能听政府的。
那么百姓买房到底是为什么呢?是想一生都拥有,是想传给子孙后代,这恐怕除了炒房的其他百姓们都是这个想法。但是这70年的概念实在是比较“模糊”了,买了房,其实也只是买了70年的权限,70年后有可能就不是你的了,是续期还是咋办?2007年施行的《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是该法律并没有对续期是否缴费作出明确规定。这可真是要命的事,模糊的让人忧心忡忡。那我们还买房干什么呢?这不就等于百姓是在高价租地吗?而且还累死累活的拼命。
土地使用权届满后,自动续期还是再交费续权,该收多少,到那时又是一个问题。因此百姓始终还是在为房子而担忧。那么,政府有没有实际为百姓的切身利益考虑过呢?不能一味的让百姓只做房奴而他们却坐收其成,你说是不是呢?
想来是有点不值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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