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市民将其作为短距离通勤的首选交通工具,那究竟哪些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哪些属于非机动车?“绕灯族”如何进行处罚?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
悬挂大蓝牌大黄牌,属于机动车 “电力驱动的电动自行车分为两大类,悬挂大蓝牌、大黄牌的属于机动车,其他的属非机动车。” 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廖刚说。
廖刚介绍,悬挂大蓝牌的属于轻便摩托车,悬挂大黄牌的属于普通摩托车,两者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车辆需注册登记、购买车辆保险、检验合格方可上路行驶,驾驶人需取得相应机动车**方可驾驶此类车辆。
3月28日,一名驾驶员驾驶普通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此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50元、记1分处罚。
如驾驶这两类车辆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将处以50元、记1分处罚,无证驾驶处300元处罚。如果这两类车主实施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处罚或被“电警”抓拍后不处理,车辆不按规定购买保险、不参加年检,那将面临什么处罚?“不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车主,他将无法办理‘学法减分’等交管业务,如果车辆不按时参加年检的,将会暂扣车辆,对驾驶员罚款100元、记1分。”
“绕灯族”,一律严惩不贷 原本打算直行,但直行信号变为了红灯,驾驶员驾车越过停止线左转弯进入另一方向候灯,待该方向左转绿灯亮起后左转驶往原本想去的方向,这就是典型的“绕灯族”。目前,一些驾驶员为了“争取”短短的数十秒候灯时间而成为“绕灯族”的现象屡见不鲜。
“绕灯族”的现象屡见不鲜。
3月28日,玉林城区江滨路南江桥红 绿灯,一行人通过停满了“绕灯族”的人行横道。
3月28日,玉林城区排埠桥红绿灯处,“绕灯族”完全占据了右转弯车道。
“‘绕灯族’存在闯红灯、妨碍右转弯车辆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廖刚说。针对绕灯行为,交警部门始终采取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惩不贷的态度,对轻便摩托车、普通摩托车的绕灯行为,将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对电动车的绕灯行为,将处罚款50元的处罚。“希望各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来源:玉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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