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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小小 于 2023-10-19 22:23 编辑
不久前,和朋友,趁着天气不错心情也不错,相约去了一趟北海。到了北海,便想着找寻一爿家乡侬开的饭店吃顿海鲜。
终于在海边见有一家写着“玉林大排档"的,餐厅很敞亮,海鲜也琳琅满目,其他菜肴更是十分丰富,应有尽有!来吃饭的人也很多,七八张大桌几乎座无虚席。我们有的揾路坐,有的去看海鲜以祈睇中了喊服务员过来点餐。
可是老板生意实在好没办法,这么火爆的生意,哪里有位置给你坐?心里想,冰心老先生说的没错,旅游要拣“游客多处行”,同理吃的也是昌彬七一绝样的!没有空位,怎么办?我还没走几步,就看见前排第三张桌上的客人纷纷挪身陆续离席。便赶紧朝那儿奔去。突然,有个人用手扯了一下我的衫尾脚。一看,是以前的同事张广(化名)。他热情地递来一根烟给我,却是燃剩了的半截的烟蒂头,我便说这,这。正好他也发现了,又赶紧给我换过一支,脸上掠过一丝尴尬,不好意思,对不起领导(室长)!他的节俭是出了名的,一根烟都要分作几次烧。市场上有2.5元的甲天下,绝对不抽红梅。现在这两种香烟都从市面上消失了,他也只抽6.5的软盒的真龙。按照他的意思是烟足人就能,哪烟不是抽?平时有别人敬烟的,绝对舍不得自己掏,说自己的低档货,别人抽不惯。每月七八千的工资几乎全数上交。有人开玩笑,叫他去荔枝公园会所玩玩,他便会唁唁一笑拒之门外说家里的老母猪都饿得哼哼叫了哪还有糠来粜呀?再说,别人抽过的我绝对不抽!哈哈哈哈好一个“老抠叔”,是我见过的最老实的人。。。好狗不见,你也来北海啊!我一激灵便回过了神来。接着他又问我点了菜没有?我说没有。趁早扯(走人),正宗爿黑店。我问什么情况?他们几个纷纷表示,明明是3斤的海鱼640元,可上桌了却一人一件都不够;点的牛肉也不是牛肉,压根就是死猪乸肉,没有一点牛肉的香味,还是漏翅〈不新鲜的冻嘢)的,海螺也死鬼咸(贵,不便宜),就一煲茄子还算可以下,但超贵!车螺芥菜汤也够新鲜。明明称足了3斤8的海螺上来不够一小碟。3斤重的海鱼人不够一件。6个人吃了1680都没能吃饱!真是撞着鬼了。都讲老乡老乡,实际是鬼老乡生熟通吃的黑店!这老板可真是黑了心眼儿,只认钱不认人,既短斤缺两又私自掉包!两头掐甘蔗!!
朋友一边扯着我一边撒退,我也跟着边退边暗示那几个正在为海鲜讨价还价的朋友。叫他们赶快掘绝路。
本来是想,随着伏季休渔期结束,北海的应季海鲜迎来秋季上新。鱼虾蟹贝们在海里“游泳健身”了几个月肥肥美美地“游”上当地人餐桌的时候,来寻一个自家人开的餐馆,实现一下海鲜自由。哎,不成想,吃饭又吃不成,海鲜又没得舔!我们只好各自从车上取下2听八宝粥,就这样当作了午餐。幸好友友们给提了个醒,差点儿就着踩坑了耶。
简单用过膳后,我们又商量着到海里去游泳。穿过海林,喷泉广场,海景木屋来到海岸边就往银滩方向冲。可是,海堤上却围起了黄色合成树脂警界线,展现在眼前的是银妆素裹广袤的沙滩和卷起千堆白雪波澜壮宽的大海,沿着警界线围满了游人,甚至可以用水泄不通来形容,我们也赶紧上前去想揍揍热闹。谁知警界线下空无一人。其间有手拿小旗嘴啖口哨或手提喇叭的工作人员在竭力地维持秩序!她们告诉我们,从今天起暂时不能自私下海去玩水!为什么?原来几天前北海出了单大镬野,有好多人被水中不明物种咬伤!听说有的被咬的血流不止,身上被缝了好几十针。有个小盆友就在浅水区边被咬。医院里坐满了被咬伤的游客,大概有好几十吧。。。
真是衰嘿绝倒霉啊,差点碰到了生熟通吃的黑心老乡!生吃脆甜爽口,熟吃细嫩滑流!
过后一想,这个老乡老板,应该也是赚够(盆满钵满)了。(不说吃够米了)。。。常言道,常在海边走,哪有不湿鞋?上山多始终会遇到老虎的!所以做人要留多条后路。
这样的生意估计也是做不了长久的。长此下去,最后,吾是迟早都着执笠啰!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商家缺斤少两是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构成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店老板背地里使手段,耍奸使滑,从而谋取更多利润,此行为构成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其中第9款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这家老板应该不可能是第一次这么做。
最后笔者奉劝一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利用这种不道德,且触犯法律的手段挣钱,无疑是自己给自己挖坑。毕竟到头来会偷鸡不成蚀把米。爱耍聪明者,最终会聪明反被聪明误!
北海的旅游业,迟早要被你们这帮粪箕掘毁掉的!北流侬,你说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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