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三农] 新圩一亩田地起纷争, 耐心调解保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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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4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争日,夏争时,又是一年农忙时。”近日,新圩法庭的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走进乡村院落,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以法治力量为夏收夏种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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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原告黄某与被告李子某是姻亲关系(黄某的丈夫与李子某是兄弟),与被告覃某是妯娌关系。原告因被告擅自移动田绳,侵占了本应由原告种植的田地,原告让被告移回原有绳田位置不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是原告诉至北流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停止对原告承包的土地进行侵害,拨除其所种植的禾苗,恢复土地原状,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蓝伟华认为原、被告既同为乡邻,又是亲属,不可闹得太僵,但两家积怨已久,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双方矛盾升级,不利于邻里关系的缓和,于是暂定本案调解为宜。然而万事开头难,法官和法官助理通过电话、上门走访的形式进一步向原、被告了解详细情况及调解意向,原告方坚持要求被告返还侵占的水田并赔偿损失,而被告方坚称自己没有侵占且不同意调解。双方坚决的态度使调解工作一度停滞。案件到了开庭审理时间,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言辞激烈,互不让步,蓝法官凭借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智慧一边维持庭审秩序,一边耐心地安抚双方的情绪,引导当事人表达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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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清楚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蓝法官带领办案团队并邀请村支书和政府工作人员参与,一同到争议的水田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对照确认田亩本上登记的土地界址,仔细丈量原、被告种植的面积大小。

在烈日当空、暑气熏蒸的稻田里,蓝法官敬业、负责的工作态度让当事人深感佩服,“蓝法官量的是多少就是多少,超出了的我就还给她。”被告说道。看见被告的态度有所缓和,双方也不再剑拔弩张,蓝法官觉得本案还有调解的可能性,决定到村委继续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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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法官先是说明现场勘查的结果,被告方耕种的水田确实已超出田亩本登记的面积,然后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向双方做法律释明和心理疏导,被告方表示“我是看见原告丢荒了才种她的田的,希望法官能帮我协调一下,看能否免除经济赔偿,现在稻苗已经种下如果强行拔除那之前都白干了,等早稻收割完我愿意主动移回田绳。”

蓝法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劝说原告方免除经济赔偿,这样也有利于修复邻里关系,原告点头同意了被告的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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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蓝法官来到双方当事人的家中小坐,了解他们的家庭近况,并进行普法宣传。“调解书也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按约定履行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蓝法官向原告说道。至此,双方也不再有疑虑,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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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粮稳民安。北流市人民法院新圩法庭始终主动担当作为,努力将优质的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妥善化解各类涉农、排除妨害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新圩法庭将继续深耕法治“试验田”,不断升级司法为民“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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