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焦点] 开庭!贩卖毒品案件在北流市禁毒教育基地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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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0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19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在北流市禁毒教育基地法庭公开审理林某、吕某贩卖毒品案,富林中学学生代表以及北流市禁毒办的工作人员共50多人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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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2年12月2日,被告人林某收到住在深圳市的吸毒人员陈某的微信转账3000元人民币,受陈某的委托,林某伙同被告人吕某驾乘汽车去到广东省高州市,以每小包350元钱的价格从一男子手上购得5小包毒品“开心粉”,欲通过班车托运给陈某。之后,林某和吕某将该购得的5小包毒品“开心粉”其中的1小包共同吸食。2022 年12月3日,民警从林某身上缴获4小包疑似毒品。经鉴定,该4小包疑似毒品检测出尼美西泮。2022年12月3日,被告人吕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林某和吕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表示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阶段表达了认罪、悔罪的心情,并在庭审后积极缴纳罚金。庭审持续近一个小时后休庭,该案择日宣判。严肃庄重、环环相扣的庭审过程,让师生们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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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刑庭庭长罗建玲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审理情况,向在场师生阐述了毒品的危害和毒品犯罪的法律后果,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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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了今天的庭审,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和警示,我会谨慎交友,这辈子绝对不会触碰毒品,看到涉毒现象一定会积极检举。”参与旁听的学生梁某感慨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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