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玉林多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北流人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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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4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你正好想在年后找工作

那么这篇文章千万不要错过


2月2日

玉林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公告

将组织24家事业单位赴南宁

举办招聘活动

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44名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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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8日9:00-12:00。(二)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7号展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初定笔试时间为2月18日下午,面试时间为2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对取得中级职称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体见《玉林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特别优秀和紧缺专业的人才经招聘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6.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的,可报名参加考试。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三、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含台港澳地区)、广西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台湾居民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四、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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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玉林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请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返还;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验讫后留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4.招聘范围为广西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若生源地为广西,户籍已迁出,可现场说明);5.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验讫后留复印件;(二)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一)笔试考试时长90分钟,分值100分。原则要求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和符合报考人数的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而确需开考的,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公布地点另行通知。(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100分。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2.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3.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成绩。
七、签订就业协议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为签约人选;如面试成绩还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签约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加试。
八、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二)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考核时间:往届毕业生的体检考核时间为2023年2月-3月,2023年应届毕业生体检考核时间安排在2023年7月-8月。具体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发布公告。

九、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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