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容县公安局石头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缴获手机一台、现金200元、药品一批以及作案的小汽车一辆。
1月26日下午,石头镇水口村一名群众来到石头派出所报案称,其于当日下午放在烧鸭店桌子上的一台手机被盗,手机里微信的钱也被盗刷了1000多元,损失总价值2500元左右。
指认盗刷现场。
接报警后,石头派出所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察,通过走访群众、摸排,很快便锁定了石头镇的一名男子陈某某。1月28日,民警依法传唤了陈某某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同时在陈某某家里缴获手机、现金200元、药品一批以及作案的小汽车一辆。
经讯问,陈某供述其于1月26日上午开车窜到石头镇水口村的一家烧鸭店,发现老板正在和别人打牌,而手机就放在烧鸭店桌面上。陈某某想到自己的手机破旧不好用了,便想将无人看管的手机占为己有,顺走了陈某的一台手机。盗窃手机得手后,陈某某发现盗来手机没有锁屏,也没有设置微信支付密码,便到某药店购买了1000元左右的药品,用盗来的手机微信支付,并用手机微信扫码换了200元的现金。
目前,陈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容县公安局依法执行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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