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玉林两部门发布通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延期至明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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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30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28日,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延长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通知》,决定延长玉林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至2023年2月28日。

延期至2023年2月28日

2023年度玉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原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但由于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城乡居民参保人未能在集中缴费期完成缴费。

为保障玉林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参尽参,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便决定延长玉林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至2023年2月28日。

在2023年2月28日前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不含2022年12月31日后新参保登记的人员)从2023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今年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参保人员可通过 “广西税务12366” 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APP(手机端)、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联“云闪付”等线上渠道缴费,也可签订“委托金融机构扣费协议”通过银行扣费,或者通过金融机构柜台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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