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民乐镇会众村石塘村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迁坟的通告
根据民乐镇会众村、石塘村用地建设的需要,我市需拟征收民乐镇会众村、石塘村的集体土地作为广西(北流)轻工产业园-服装鞋帽特色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用地,拟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民乐镇会众村塘尾组、大陈组、塘里组、新组,石塘村德生堂组。四至界址为:东以石塘村德生堂组旱地的土地为界;南以会众村塘里组、石塘村德生堂组水田、林地,会众村大陈组林地、住宅用地、农村道路的土地为界;西以会众村塘尾组水田、林地、坑塘水面的土地为界;北以会众村塘尾组农村宅基地、林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会众村大陈组林地的土地为界。 上述具体位置以《北流市民乐镇会众村、石塘村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拟迁坟补偿标准 按《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流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果树竹木及青苗补偿标准(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北政规〔2020〕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项目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埋葬时间1—3年以内 | | |
| 埋葬时间1年以内 | | |
| 土坟 |
| 元/座 | | | |
| 元/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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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上述范围内坟墓的坟主亲属联系李先生(电话:13677896658)办理迁坟手续。 特此通告 北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1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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