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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过去四五年里,是在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的指导思想和精神内涵,那么在接下来五年时间里,依然会以房住不炒为总纲,但是会更加聚焦如何解决老百姓的住房实际问题。
这么说吧,房住不炒是为了缔造一个新的市场环境和气氛,让大家从过去的观念中走出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让人们意识到炒房的不得民心,同时也不再买房即大赚,总之炒房的路都被堵上了。解决了这些问题,人们才知道什么叫“住”。
“住”也就意味着只是解决居住问题,而不再过多强调房子是怎么来的。买来的也好,租来的也罢,都能满足居住的功能。况且你想,在大城市的话,哪怕稳定住房价,对很多人来说依然买房不容易,所以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住房问题。而不能再单纯把房价当作唯一突破口。
从去年年底的大会上就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今年应该说正式进入落实关键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今年的报告就非常明确指出了,“要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既指出了工作的方向,又明确了重点对象。那就是通过发展保障性住房租赁解决新市民和年轻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当然不仅仅是新市民和年轻人,但如果把他们的问题解决了,其实大多数人的住房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这也正是我们之前讲到的,一定要非常清晰地明确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这话理解起来不难,难的是大家如何相信,关键的一点是,租跟买差距到底有多大?
也就是说,大家之所以不得不买房究竟是为什么?就是为了给自己增加奋斗的砝码?显然不尽然。很多人不愿意租房,甚至谈租色变,一方面在于租房给大家带来的那种不安定感,租怕了,各种怕。另一方面就是买房在很多人看来,似乎更加划算,有房价上涨的原因,还有传统观念的因素。
其实还有一个最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买房是很多人被迫无奈的选择。除了大环境的驱使,还有婚姻家庭组合的必然,特别是当有了孩子对于教育等各方面的考量和布局。你经常会发现,还没结婚,就开始为教育资源而买房了,都在精打细算,未来有了孩子能不能上一个更好的学校。
因为很多时候,租房满足不了这些问题。我认为这是问题的其中一个关键点。
今年就有人带来了“规范引导长租房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不少租房者在子女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仍与购房者存在显著差距。建议要稳步推进“租购同权”落地,充分保障租房者权益:“只要你住在这个小区,你在这工作或纳税,你就应该享受社区相关配套,包括上学便利。租购同权实施后,其实也有利于平抑房价、教育资源房炒作。”
建立以长租房为引领的住房租赁供给体系、推进“租购同权”落地,不仅有利于引导楼市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人才要素自由流动。这是显而易见的。从“买房住”到“租房住”,选择变化的背后,折射的是社会心态和观念的转变。更是政策倾斜的方向。
没必要较真,我个人认为,租购同权不可能说做到买和租完全一样,但是尽最大可能趋同化,缩小二者之间的差异,或者说赋予租房者更多的权益,这才是大方向。而不是非要争一个什么租要跟买平起平坐,永远不可能。租就是租,买就是买。
所以,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既然租购同权,那是不是就不用买房了呢?我想说,当然不是。首先短期内不可能实现租购同权,现在还只是建议阶段,但就现在的热度推进会更快一些。该买房还是要买的。另外,之所以引导大家可以租房,并不是说让所有人都去租房。这些对象是那些买房困难的人,但再困难不能剥夺人家的居住权和上学权,这是需要赋予租房者的。
只是说,没必要像以前那么着急买房了,过去忽悠你赶紧买房,今天不买明天就大涨,这样的话不要太轻信了。租购并举的脚步越来越近,这个的确是非常重磅的好消息。
更令人激动的是,早在2019年,国家就发布《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由住建部负责起草的住房租赁条例位列其中。通过立法,除了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权益,建立稳定的制度外,还要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这项立法还在继续推进中。
一旦立法,那么租购同权也就真正有了法律依据,租房也能享受到该有的一些权益,不再因为租房而受影响,这样可以缓解市场,也能稳定房价,因为新的时期,“住”才是根本,基本权利必须保障。各个层次的人都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居住方式,现在政策就是在满足个层次的住房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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