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求助] 北流一位残障女士母女陷入困境,寻求热心人士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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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8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位残障女士母女陷入困境,寻求热心人士帮忙!

  昨晚一女士要加本人微信,问写一份申请要多少钱?细问原因,原来……

  女士叫梁梦X,是广西北流市新荣镇振新村人,1980年出生,从出生之日起便已经几乎双目失明(其残疾等级定为二级,残疾等级分为1—10级,最高为1级,最低为10级),梁梦X在2014年又被一男人欺骗感情与其同居,导致怀孕后,此男便离开了(梁梦X至今不清楚此男人的真实身份),2015年1月11日梁梦X 生下一女儿梁明X,母女相依为命在北流城区租房居住,靠盲人按摩手艺度日。

  梁梦X告诉本人,近来由于疫*情的影响,有时一天也没有一个顾客,因此母女生活过得十分艰难,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其实际已经没有了抚养年幼的女儿的能力……

  最近她听说政府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因此想向民政部门申请,但是当地民政部门告诉她,如果要申请,必须要让她找到孩子父亲其出具证明……她说她也不知道此男人是谁,根本不可能找到此男人,因此才想到找律师帮忙的。

  面对梁梦X女士的求助,本律师也非常同情她的境遇,但是本人又不在玉林,面对梁梦X女士的困难和求助又不能坐视不理,因此想到在万能的玉林红豆,特借此呼吁一下政府尤其是民政部门工作的人士,帮忙出下主意,同时也希望能在红豆找到一些热心人士,看一下我们怎样才能够共同帮助梁梦X母女走出困境,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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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对儿童的帮助叫“困境儿童”,去民政咨询一下,要填表/相关部门盖章,经审核通过可得到比较多的经济帮助。试试看。

  
11月1日,自治区民政厅召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对日前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医疗康复需求、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督促落实监督责任,努力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据悉,目前我区约有1.85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自治区民政厅负责人介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另一类是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据了解,由于之前没有类似于孤儿、特困等专门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政策,因此一般都是通过低保、临时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救助等对这些孩子进行关爱和帮扶,但这些政策在实行期间没有形成政策合力,保障标准相对偏低。

  《实施意见》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补贴标准全额发放。申请生活补贴,要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

  《实施意见》还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重点加大对生活困难家庭的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优先纳入国家和自治区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帮扶体系,落实学前教育免保教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等。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故意或者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等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桂民规〔20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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