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网友冯先生开车经过S21资铁高速出口时,被当时正在该路段执勤的交警拦下,随后冯先生配合交警检查,当交警对冯先生的车子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冯先生的车后有一盏刹车灯不亮。交警告知冯先生其后刹车灯不亮,属违法行为。当即便作出《处罚决定书》,认定冯先生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决定予以200元罚款。
处罚决定书
根据冯先生提供的博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出的处罚决定书看到,冯先生所驾驶的轻型的普通货车,于2018年3月2日10时9分,在S21资铁高速610公里400米处,实施在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违法行为(代码10730),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200元罚款。
刹车灯不亮存安全隐患 交警:发现将罚款
刹车灯不亮,被罚款200元,合理吗?今天,小编从交警部门获悉,如果车辆出现刹车灯不亮的情况,一旦发现将会受到处罚。
针对冯先生此事,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刹车灯对后方车辆能起到警示作用,因此车主一定要注意定期检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另外,如果车辆刹车灯不亮被交警发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将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方式为警告或者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对民警的执法行为有异议,请与所属交警大队进行反映或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交规繁复,但是扣分、罚款只是手段
对于一名合格的司机来说
只会开车是远远不够的,
只有了解交通规则,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才是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