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为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5月27日上午,北流市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共1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应邀参加。活动紧紧围绕“防止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这一主题进行。 代表们先后参观了我院的办案工作区、案件管理中心、检务接待中心、远程视频接待室、体能训练中心、检察宣传专栏等地方,随后,我院中层正职以上领导与各界代表进行了座谈。 此次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教育局、妇联、共青团、校长老师等15余人走进北流市检察院,近距离了解北流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职能、办案流程以及一些未检工作情况。
观看专题片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由高检院制作的纪录片——《呵护未来——以国家的名义》
座谈.交流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远建对该院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代表们听取报告后深有感触,踊跃发言,对该院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出的一系列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针对如何更好地创新未检工作,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市人大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凌晓明:检察院做了大量的未成年工作,预防教育要加强,要法律进校园,要深化完善学校配套衔接工作,希望打造更好的未检工作。
北流镇中心学校校长覃兴源:北流市检察院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做了大量的工作;要关注两方面的原因,家庭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社会环境特别是网络的发展,对未成年人影响较大,要积极预防。
永顺小学副校长蔡庆凤:防治校园欺凌,从小开始。从青少年的生长发育规律可以明显看出:孩子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形成基本上在十三岁以前。在青少年生理、心理发育提前、互联网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现行的小学法制教育模式如阶段性的法制课、聘请法制副校长、观看个别案例视频等短期的教育模式,已经远远跟不上社会发展和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必须开辟独立的法制教育课程,把国家法律法规细化、通俗化、形象化,有效指导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检察院派出专长研究员参与学校的研究,创建国内小学法制教育的新模式,把国家的法律法规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共同创编小学法制教育的独立教材,检察院到学校培训一批有法律知识的教师队伍,对孩子从小学开始教学,从小渗透,从而培养具有权利意识、法律意识的学生。法制教育从小学开始实施,让学生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保护他人,也从小懂得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长大以后不做违法的事情,为预防校园欺凌打下基础,让预防校园欺凌的面更加广,更有效。
市共青团团市委副书记邓第新:今天参观了检察院开放日活动,近距离了解了检察工作,特别是听了罗副检察长的发言,很受启发。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职能。北流市检察院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未检科“检察官妈妈”团队的建立,更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创新探索,也是值得推广的好做法,这是团委值得学习的好方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村的青少年占了案件的大部分比例,需要给予更多的帮助和关注。下一步,可以学习深圳市的有效做法,利用社会组织的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探索“事前预防、事中介入、事后修复”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模式,整合检察院、共青团、教育部门等各部门资源,形成全社会齐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局面。
市妇联副主席陈彬灿: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的预防系列活动。
永丰初中副校长庞键:开放日活动做得较好,要加强微信、信息方面的宣传,希望未检科到学校上法制宣传课。
广西顺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凌一方:未成年人缺少关爱,建议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培训,形成预防合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张显志:要有所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案例教育。
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韦延才:创新宣传模式,多形式策划微信、微电影、微视频的教育预防效果,共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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