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北流市第四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流市人民政府和征地机构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实际情况,现将《北流市第四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面积
北流市民乐镇新旺村的部分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面积1.0195公顷(折合15.2925亩)。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扩大医疗场地,完善设施提升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强化公共卫生保障,拟征收上述村的部分集体土地,土地用途拟为医疗卫生用地,拟作为北流市第四人民医院扩建项目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及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