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发布公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相关规定,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2025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共设6个辅警岗位,计划招聘2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范围内均可,玉林市范围包括北流、博白、陆川等七个县市区)。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3日—2007年9月3日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曾被玉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局、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
1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