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二)(7月17日止)
2025-7-9 09:40 来自 augusrain 发布 @ 网友播报
北流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二)
根据《北流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北卫发〔2021〕27号)规定,经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批准,我院于2025年4月30日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发布《北流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一)》,我院按公告规定进行了招聘,其中部分岗位因无人报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结合医院发展需要,为确保医院的医疗工作正常运转,我院决定将部分空缺岗位和编外人员需求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2名(其中部分空缺岗位补充招聘2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北流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二)》(附件1)。二、招聘条件(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计划表》中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2)。(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3.现役军人;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工作年限、处罚期限、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前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2025年住培合格的住院医师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未按时取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三、报名办法(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7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北流市妇幼保健院15楼党政综合办公室。
报名办法: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3),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两份粘贴相片留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根据国卫办科发〔2021〕18号,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二)报名要求1.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2.应聘者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本人所具备的条件要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一致才符合报考条件。3.如填报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影响作出资格审核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应聘者自负。报考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三)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留复印件;2.《北流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3);[alig
根据《北流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北卫发〔2021〕27号)规定,经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批准,我院于2025年4月30日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发布《北流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一)》,我院按公告规定进行了招聘,其中部分岗位因无人报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结合医院发展需要,为确保医院的医疗工作正常运转,我院决定将部分空缺岗位和编外人员需求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2名(其中部分空缺岗位补充招聘2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北流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二)》(附件1)。二、招聘条件(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计划表》中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2)。(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3.现役军人;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工作年限、处罚期限、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前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2025年住培合格的住院医师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未按时取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三、报名办法(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7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北流市妇幼保健院15楼党政综合办公室。
报名办法: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3),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两份粘贴相片留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根据国卫办科发〔2021〕18号,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二)报名要求1.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2.应聘者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本人所具备的条件要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一致才符合报考条件。3.如填报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影响作出资格审核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应聘者自负。报考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三)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留复印件;2.《北流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3);[al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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