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5年稻谷生产补贴的公告
根据《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北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流市2025年稻谷生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农发〔2025〕19号),现将2025年申报稻谷生产补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5年在我市内实际种植水稻的所有生产者,包括:
1.农户、种植大户、种子生产户
2.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
二、注意事项
1.已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或加入合作社的,由实际种植方申报,同一地块当季仅能申报一次。
2.稻渔综合种养田块,水稻面积占比≥90%且产量达当地平均水平的可申报,否则不予补贴。
3.非法耕地(如退耕地、未批开垦地、未取得验收合格证明的旱改水地)种植的稻谷不纳入补贴范围。
4.财政供养人员不能领取稻谷补贴。
三、补贴标准
实行分类分档补贴:
①种植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的生产者:早稻每亩补贴100元,中稻和晚稻每亩补贴100元。
②种植面积50亩以下的生产者,早稻、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