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内容,并决定于7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不分章节共19条。针对要素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五个方面玉林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了具有玉林特色的补充、细化和创新规定。
●首设“玉林企业家日” “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
为彰显和发挥企业家作用,《规定》在全区首创设立“玉林企业家日”和“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规定》第三条明确,每年11月1日至7日为“玉林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市、县(市、区)、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营造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亲商的社会氛围。每年11月1日为“玉林企业家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优秀企业家进行荣誉激励,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
●强化要素保障支撑 赋能企业做大做优
《规定》明确:在土地要素方面,要求加强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力度,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地,实现获得土地即可开工。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