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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2025年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公布

2025-6-18 07:58 来自 augusrain 发布 @ 网友播报

家长们关心的
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2025年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公布了赶紧来看看你家孩子在哪上学吧https://mmbiz.qpic.cn/mmbiz_gif/EUZf7dPXQOice9X41f5LmslbRiabtv81qSNwplMaVxEH4et0XhXPXvBwdtRhZBkwcYPvyYRYk4mYAXwSpM1XQRvg/640?wx_fmt=gif&wxfrom=5&wx_lazy=1&tp=wxpic
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2025年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9号)、《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市教函〔2025〕12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二)坚持免试就近。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规范办理入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100%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三)坚持公平公正。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程序,采取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二、地段服务范围(一)服务区域1.“四至”服务界限:东至:龟山北路南至:玉北大道西至:棠梨路北至:教育东路2.具体范围:文体路(玉东大道至康乐路路段)、秀水路(教育东路至玉东大道路段)、棠梨路(玉东大道至玉华苑A区)等三个路段以东;教育东路(秀水路至龟山北路路段)、玉东大道(棠梨路至秀水路路段)等二个路段以南;龟山北路(教育东路至玉北大道路段)以西;玉北大道(秀水路至龟山北路路段)、康乐路(文体路至秀水路路段)等二个路段以北。除以上范围外,还包括玉林师院附中老校区、玉林师院西校区。(二)具体服务小区、单位、社区奥园康城、中交雅郡、中航豪庭(中航中央城)、玉华苑A区、玉华苑B区、东方一品、东悦华府、东城经典、永利·锦绣里、金润·清华园、祥隆花园、恒大御景、杏林居、安美景城、玉商大厦、丽园小区、阳光城、吉营吉府、品润·君悦府、公园九里、玉林师院西校区、玉林师院东校区、玉林师院附中老校区、玉林师院附中新校区、玉林市消防支队、金悦府。
三、入学对象具有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服务范围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2025届小学毕业生。
四、新生入学对象分类及需要提交的材料新生入学对象主要分三大类,报名时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的要求提交材料。(一)本地户籍学生(以下简称第一类)1.条件界定本地户籍学生是指户籍在划定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含此日)前。2.需提交的材料(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二)政策性照顾对象(以下简称第二类)1.符合条件的人群(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2)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3)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①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②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适龄子女;③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4)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5)在玉连续工作满2年的、有突出贡献的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的适龄子女。2.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2)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①**或士官证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②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③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④高层次人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证明材料;⑤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证明材料。(三)非本地户籍学生:申请由政府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第三类)1.条件界定:符合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的,以《居住证》申请入学的或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2.需要提交的材料(1)以房产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入住佐证材料(如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等)。(2)以居住证申请入学随迁子女或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及合法稳定住所(须与居住证住址一致)材料;③就业证明(提供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社保缴纳等)。3.量化打分为统筹好第三类学生入学工作,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量化打分办法,对第三类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可参照如下方式打分:(1)基本分值(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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