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玉林市水利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的通告,从2025年5月至9月,对全市7个县(市、区)内从事洗车服务的经营主体(重点围绕城市范围内城市洗车店、加油站内洗车场)进行整治,严查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洗车场以外的其他经营主体存在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并纳入综合整治。通告详情如下▼玉林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规定,严格保护地下水资源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行动,依法查处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
整治行动时间为2025年5月至9月,整治范围为全市7个县(市、区)内从事洗车服务的经营主体(重点围绕城市范围内城市洗车店、加油站内洗车场),严查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洗车场以外的其他经营主体存在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并纳入综合整治。
二、整治内容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主要包括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取水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擅自取用地下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