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流市会议中心周边国有房屋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市各有关单位:《北流市会议中心周边国有房屋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请认真贯彻执行。北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5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北流市会议中心周边国有房屋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对北流市会议中心周边国有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房屋征收(一)征收目的:建设北流市会议中心。(二)征收部门:北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房屋征收部门,并委托北流市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承担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三)征收范围:北流市会议中心周边国有房屋征收项目涉及范围有北流市永安路0046号梁书琼、梁峰、梁爽;永安路0048号、0050号何第新(何第深、何英伟);永安路0052号颜仁义、谢惠龙、谢惠荣;永安路0054号李明伟、李宪伟、李骏凯;永安路0056号薛因贝、黎健芬的5户房屋的用地红线内。上述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附属物的具体界线,以最终确定的范围为准。项目占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以实际调查核实为准。(四)征收签约期限:自市政府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二、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住宅房屋补偿采取纯货币补偿或“安置地+货币补偿”方式。(一)纯货币补偿方式的,补偿费用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价值)的补偿;2.房屋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助和停产停业补助;3.对被征收人按本方案第六条第(五)项规定给予奖励。(二)采取“安置地+货币补偿”方式的,补偿安置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仅包括地上建筑物的价值)的补偿;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安置。根据所划定的安置面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