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北流市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一体化项目(一期)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流市人民政府和征地机构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实际情况,现将《北流市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一体化项目(一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范围、面积北流市新圩镇陶山村新塘组、西埌镇田心村合塘组的部分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面积6.2775公顷(折合94.1624亩)。二、土地征收目的为推动北流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拟征收上述村的部分集体土地,土地用途拟为供水用地,拟作为北流市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一体化项目(一期)。[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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