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北流人可办理“商转公贷款”
2025-1-1 14:19 来自 alwcel 发布 @ 网友播报
2024年12月31日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玉林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
↓↓↓
693943网站截图。(点击图片可查看详情)玉市金管规〔2024〕1号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
《玉林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现将《玉林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玉林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压力,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治区及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且具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向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本金(千元的整数倍)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商转公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进行办理。第三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常规提取和贷款业务正常运行,商转公贷款启办与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关联,结合公积金中心个贷率实行动态管理。即:公积金中心个贷率连续三个月(含)低于85%时,正常受理商转公贷款;个贷率连续三个月(含)高于85%(含)时,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暂停受理时,已进入审批环节的贷款申请应当及时办理完毕。第四条 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商转公贷款有两种方式:自筹转贷、免自筹转贷。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任意选择一种商转公方式进行办理:(一)自筹转贷。申请人可自筹资金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结清并解除贷款抵押后,再用商业贷款时用于抵押的住房(以下简称“抵押住房”)作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重新抵押,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免自筹转贷。根据申请人在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可贷最高额度内,申请人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商业贷款,且无需解除贷款抵押,可直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必须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商转公贷款业务委托协议。第五条 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一)自筹转贷申请条件1.申请人应符合我市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条件;2.申请人为商业贷款的借款人且为抵押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3.申请人在商业贷款期间应正常履行还款义务,且已正常还款12个月(含)以上,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4.抵押住房须在玉林辖区范围内,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含不动产权电子证照);5.抵押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抵押权,且权属明晰,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存在除原商业银行设立的住房抵押权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二)免自筹转贷申请条件1.申请人应符合自筹转贷申请条件;2.申请人办理的商业贷款发放银行与受托银行须为同一家银行;3.申请人的抵押住房仅办理了商业贷款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无其他抵押记录。(三)不符合申请自筹转贷的情形1.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申请人信用状况等不符合我市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2.商业贷款银行不同意申请人提前结清贷款的;3.原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4.对抵押房屋设立与商转公贷款无关的权利限制的;5.抵押房屋被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6.影响受托银行实现抵押权的。(四)不符合申请免自筹转贷的情形1.不符合申请自筹转贷的;2.变更抵押房屋所有权人的;3.免自筹转贷期间增加其他抵押人的。第六条 商转公贷款申请材料[/col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玉林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
↓↓↓
693943网站截图。(点击图片可查看详情)玉市金管规〔2024〕1号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
《玉林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现将《玉林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玉林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压力,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治区及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且具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向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本金(千元的整数倍)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商转公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进行办理。第三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常规提取和贷款业务正常运行,商转公贷款启办与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关联,结合公积金中心个贷率实行动态管理。即:公积金中心个贷率连续三个月(含)低于85%时,正常受理商转公贷款;个贷率连续三个月(含)高于85%(含)时,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暂停受理时,已进入审批环节的贷款申请应当及时办理完毕。第四条 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商转公贷款有两种方式:自筹转贷、免自筹转贷。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任意选择一种商转公方式进行办理:(一)自筹转贷。申请人可自筹资金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结清并解除贷款抵押后,再用商业贷款时用于抵押的住房(以下简称“抵押住房”)作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重新抵押,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免自筹转贷。根据申请人在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可贷最高额度内,申请人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商业贷款,且无需解除贷款抵押,可直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必须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商转公贷款业务委托协议。第五条 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一)自筹转贷申请条件1.申请人应符合我市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条件;2.申请人为商业贷款的借款人且为抵押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3.申请人在商业贷款期间应正常履行还款义务,且已正常还款12个月(含)以上,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4.抵押住房须在玉林辖区范围内,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含不动产权电子证照);5.抵押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抵押权,且权属明晰,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存在除原商业银行设立的住房抵押权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二)免自筹转贷申请条件1.申请人应符合自筹转贷申请条件;2.申请人办理的商业贷款发放银行与受托银行须为同一家银行;3.申请人的抵押住房仅办理了商业贷款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无其他抵押记录。(三)不符合申请自筹转贷的情形1.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申请人信用状况等不符合我市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2.商业贷款银行不同意申请人提前结清贷款的;3.原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4.对抵押房屋设立与商转公贷款无关的权利限制的;5.抵押房屋被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6.影响受托银行实现抵押权的。(四)不符合申请免自筹转贷的情形1.不符合申请自筹转贷的;2.变更抵押房屋所有权人的;3.免自筹转贷期间增加其他抵押人的。第六条 商转公贷款申请材料[/col
- 最近查阅:
免责声明:
本平台旨在开源共享精神,请勿发布敏感信息,任何违法信息我们将移交公安机关;
下一篇: 途经这些地方!广西4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