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4586【实例一】2024年10月11日08时35分许,吕某龙驾驶车牌为桂K5***0小型汽车,在陆川县温泉大道北温泉商会路段与前车未保持安全距离撞上前方由吕某梅驾驶的车牌为桂DL***9小型汽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通过“交管12123”APP【事故视频快处】功能,按照提示进行操作,交警部门远程取证、认定。
684587
通过线上简易处理,视频快处快赔轻微交通事故处理责任认定就出来了:当事人吕某龙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走保险理赔程序,事故妥善处理完毕。
684588【实例二】2024年10月11日13时26分,苏某驾驶车牌号为桂KE***H小型汽车在玉林市北流市平政镇X425路段与雷某龙驾驶车牌号为桂K3***7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他们按照视频快处流程操作,很快得到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苏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应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雷某龙无事故责任。对此,双方均无异议。
684589以上是两起最新的视频快处案例,处理起来方便快捷,全程可通过手机“搞掂”,帮您告别等待和繁琐的手续流程。[/a
- 最近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