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适应北流市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北流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补充招聘辅警14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北流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北流市均可)
三、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0月16日至2006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10.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1.2023年10月以来从北流市公安局离职的警务辅助人员;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四、报名时间和方
- 最近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