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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至10月11号北流至化州高速进行第二次招标,这次能如愿以偿中标吗?

2024-10-8 07:37 来自 gccall666 发布 @ 网友播报

北流至化州宝圩高速公路(广西段)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第二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GXSYZB2024-13)1. 招标条件北流至化州宝圩高速公路 (广西段)(以下简称北化高速)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布局方案中“联络线11”,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按经营性公路模式建设,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组织实施,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通过自治区发改委审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编制完成。玉林市人民政府授权玉林市交通运输局为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玉林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广西硕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社会资本前来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拟建北化高速路线起点位于G80广昆高速公路山围互通,向南延伸,在与玉珠高速(规划)、浦清高速公路相交后,向南止于桂粤省界,顺接广东境北流至化州高速公路。项目全长75.641km,总投资约106.16亿元,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5米。共设置桥梁18400m/52座,其中特大桥1068m/1座,大桥17016m/47座,中小桥316m/4座,涵洞113道;隧道1800m/1座(均以双洞计),按分离式隧道形式布置,桥隧比26.7%。全线共设置6处互通立交(3处枢纽型互通;3处出入型互通),服务区2处。项目拟2024年开工建设,拟由中标社会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期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及建设期:自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交工日止,其中,建设期自本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暂定3年,具体时间期限根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设计文件初排工期及政府方要求等确定。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收费期届满日止,其中收费期自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且通车收费之日起计,暂定30年,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为准。根据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本项目的收费期最长不得超过30年。如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有关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保持中标条件和资金回报率,按程序重新合理确定收费期限,进而调整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如不能延长收费期,则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关于充分保障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要求,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2.2 招标范围、操作模式2.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北流至化州宝圩高速公路(广西段)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第二次)招标。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投资、融资、施工图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和移交等。2.2.2操作模式:项目实施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投标人全额出资组成的项目公司的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收费权、公路附属设施经营权等。具体为中标的投资人与玉林交通运输局签订《北流至化州宝圩高速公路(广西段)项目初步协议》,按照其协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协议规定依法在玉林市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并按要求注入相应资本金。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公司履行项目法人职责。玉林市交通运输局代表玉林市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北流至化州宝圩高速公路(广西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北流至化州宝圩高速公路(广西段)。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将公路、广告牌、加油站及附属设施等实物资产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玉林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本项目政府方不向中标的特许经营者承诺固定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不承诺基本交通量或基本通行费收入等任何兜底性保障。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20%,全部由社会资本负责出资。项目资本金的投入应满足项目建设和融资要求,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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