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平政镇平政村集体土地的公告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征收平政镇平政村民委员会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玉林北流供电局平政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用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一)拟征收土地范围该地块位于平政镇平政村3组、4组。四至界址为:东以平政镇平政村3组农村宅基地、乔木林地的土地为界;南以平政镇平政村3组乔木林地,4组水田的土地为界;西以平政镇平政村3组乔木林地,4组乔木林地、水田的土地为界;北以平政镇平政村3组农村宅基地、乔木林地,4组农村宅基地、水田的土地为界。具体位置以《玉林北流供电局平政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为准。(二)拟征收和使用国有土地面积拟征收平政镇平政村集体土地0.3573公顷(折合5.3595亩)。(三)拟征收土地用途供电用地。二、拟征收土地补偿及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青苗果树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流市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北政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一)依法实行货币补偿安置。(二)农业人口安置办法按照《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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