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纠纷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但现实生活中往往因为各种牵绊或意外事件,无法如期到法庭参加庭审,如何帮助群众尽快化解纠纷,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近期北流市人民法院平政人民法庭的一场夜间庭审,又一次丰富了“枫桥法庭”的内涵,满足了当事人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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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原告李林(化名)、被告刘文(化名)是同村的邻居,两人因相邻的土地问题产生矛盾纠纷。
几年前,刘文在两人相邻地块的田埂上砌起了水泥砖,但是李林认为这样很不方便耕作,两人因此发生口角。李林多次提出反对意见无果后,向北流市法院提起诉讼,让刘文退还占用的田埂,拆除田埂上的水泥砖。
庭前,承办法官李学东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争议地点,对涉案田埂进行实地勘察,并听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