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北流市2023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流市人民政府和征地机构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实际情况,现将《北流市2023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范围、面积北流镇鸭琅村的部分集体土地,征收集体土地面积5.2090公顷(折合78.1350亩)。二、土地征收目的为推动北流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拟征收上述村的部分集体土地,土地用途拟为住宅用地,拟作为城西鸭琅村安置留用地项目用地。三、拟征收土地补偿及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一)被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和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流市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北政规〔2023〕1号)有关规定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作统计并发放给户主。
被征地村单位地类[/s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