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计划,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大对药品领域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有力维护药品安全市场秩序,现选取部分已办结案件予以公布。01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博白县某药店销售劣药案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博白县某药店于2020年3月14日购进药品元胡止痛片(有效期至2021年6月)5瓶,在上述药品超过有效期之后以3元/瓶的价格销售了1瓶。当事人销售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2023年5月16日,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劣药(超过有效期限药品)元胡止痛片4瓶;2.没收违法所得3元;3.罚款100000元。02兴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兴业某医院(有限合伙)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兴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兴业某医院(有限合伙)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盐酸普萘洛尔片(有效期至2023年3月25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2023年5月9日,兴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盐酸普萘洛尔片4片(有效期至2023年3月25日);2.罚款30000元。03玉林市福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广西玉林市某药店销售过期药品案玉林市福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广西玉林市某药店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清热散结片(有效期:2023.04)、猴头菌片(有效期:2023.03)、脑心舒口服液(有效期:2023.04)与其他在有效期内的药品一起摆放在药品销售区域货架上销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2023年5月30日,玉林市福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