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60万立方米水泥混凝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用地建设的需要,我市需拟征收六靖镇镇南村的集体土地作为年产60万立方米水泥混凝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用地,拟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1地块位于六靖镇镇南村大屋组。四至界址为:东南以镇南村大屋组乔木林地、其他草地的土地为界;西南以镇南村大屋组其他草地、乔木林地的土地为界;西北以镇南村大屋组乔木林地的土地为界;东北以镇南村大屋组乔木林地的土地为界。
2地块位于六靖镇镇南村大屋组。四至界址为(呈三角形):东南以镇南村大屋组其他草地的土地为界;西南以镇南村大屋组其他草地的土地为界;西北以镇南村大屋组其他草地的土地为界。
3地块位于六靖镇镇南村大屋组。四至界址为(呈三角形):东北以镇南村大屋组乔木林地的土地为界;南以镇南村大屋组其他草地的土地为界;西以镇南村大屋组其他草地的土地为界。
具体位置以《北流市2023年第十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1、2、3地块)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拟迁坟补偿标准按照《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流市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北政规〔2023〕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项目名称单位补偿标准[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