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创新、增就业、惠民生等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保障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
案情简述
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罪犯熊某某在A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欺骗客户说公司账户已被冻结,要求客户将货款支付到其提供的账户内。熊某某从前述账户得款后,将部分货款通过自己的微信和他人账户转到公司账户内,剩余 500000余元货款就被其占为己有。
649732 罪犯熊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