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据悉,为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和项目“烂尾”风险,《办法》中增加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与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商业银行签订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并就如何确定重点监管额度和使用监管额度内资金进行了说明。
关键词:企业资质删除原房企业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的相关内容
《办法》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按资质等级确定开发经营范围和建设规模。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揽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承揽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业务。
●解读: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关内容。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办法》修改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流程、申请核定资质应提交的材料及申报资质人员、材料要求等相关内容;删除了原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商品房预售明确装配式建筑商品房应达到的进度
近年来,开发商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支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合法权益,《办法》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限制、阻挠、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销售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