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古代循吏干臣,清初于成龙(1617—1684)必有一席之地。他45岁入仕,从知县做起,意志坚定,笃行务实,政声卓著,三次被举“卓异”,终成一代封疆大吏。于成龙为官二十余载,深受当政者器重和百姓爱戴,在两江总督任上去世后,“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巷哭罢市”。于成龙可以说是古代为官者的典范,而他能够有此成就与其秉持的为人处事之道密切相关。
见利勿趋见害勿避
《论语》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于成龙深受儒学义利观影响,重义轻利。明崇祯十二年(1639),于成龙在家乡山西参加乡试,正榜没有考中,但以副榜贡生身份取得吏部铨选资格。有人劝他,可以花点儿钱财,通通门路,补个好缺,他断然拒绝,认为这样不但会陷别人于危境,也违背自己的天理良心。
此后直到清顺治十八年(1661),于成龙才有机会出仕。他被选去广西罗城做知县,要知道罗城那时还是蛮烟瘴雨之乡,北方人光是气候就很难适应,再加上这里刚平定不久,治安混乱,此前清廷派遣过两任知县,一位连同其家属、随从悉数殒命,另一位上任不久即弃印逃亡,罗城环境之恶劣可以想见。但就是这样远见不到荣华富贵、近有生命之忧的地方,别人避之唯恐不及,于成龙非但没有退缩,反而慷慨赴任。
于成龙在担任福建布政使时,经常有外国贡使赠送礼物,他悉数摒绝。后来有人送他名贵香料,他也只是闻一下就物归原主。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但是面对义与利的选择,于成龙不会谋求“非义之利”,更不会为了一己之私而见利忘义,“放于利而行”。
坚持“义以为上”是他一生所秉持的处事原则,即使身居罗城这样的“极苦”之地,他也能够很快适应,“居之久而不为苦”。在别人看来,这或许是甘于淡泊,但对于成龙而言,此“苦”不过是居所破旧、布衣蔬食罢了,很快就能习以为常。这种不以苦为苦的态度是对“非义之利”的淡然,也是对君子之义的坚守。
万物皆有两面,“苦”与“不苦”只在一念之间。王阳明当年被贬偏远之地贵州,才有了后来的龙场悟道,心学创立。于成龙以之为榜样,几年时间将罗城治理得“时和年丰,盗息民安,官民亲睦”。在这种境遇下还能做出如此成绩,不但百姓对他感恩戴德,也让上级对他刮目相看,于成龙因此成为当年广西官吏考核中唯一的一名“卓异”,为他今后的仕途开了个好头。
可以说,见利勿趋、见害勿避是一种德行,也是一种勇气,于成龙正是凭借着它,才能够义无反顾、坦荡磊落。
方而不割廉而不刿
“方而不割,廉而不刿”,语出《老子》,大意为方正但不孤傲,清正廉洁但能够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