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公安局关于对涉案车辆依法处理的公告我局依法暂扣了一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车辆,截至目前共有1773辆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超过三个月未到指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请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到扣留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局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请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到北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