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随着法律科普的普及,人们的守法意识、防骗意识变得越来越强。但百密必有一疏,高高筑起的防备心,防住了陌生人的花言巧语,却没有防住“熟人、朋友”的套路。近期,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诈骗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件回顾 2018年陈某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彭某某,酒桌几经周旋下成了好朋友,经常在一起吃饭聊天。2020年下半年,陈某某沉迷网络赌博奢望通过赌博赚上大钱,但苦于没有资金,于是就想了个歪主意,从朋友彭某某那弄点钱。于是在与彭某某聊天时,虚构其有个朋友有投资项目,类似于某淘、某拼的,如投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