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养狗数量增加,狗伤人的事件频频发生。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清湖法庭苏斌庭长审理了一起因狗咬人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案情简介】原告何某琴、被告何某标是兄弟关系,2022年4月23日上午11时,何某琴从家里出发前往农田干活,路过被告家门口时,一条大狗窜出来咬伤了何某琴的左脚。当天何某琴去清湖卫生院打了狂犬疫苗,费用2358元,何某琴找到何某标要求其支付医疗费用时,何某标当场拒绝。“是你进到我家里面打我的狗才被咬的,我一分钱也不会赔!”何某标对何某琴说道。随后何某标还报警称何某琴故意敲诈他的钱财。事后经过清湖派出所、清湖镇旺山村委会多次调解,何某琴依然不肯支付治疗费用。2022年6月2日,何某琴起诉到法院,要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