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民乐镇会众村石塘村拟征收集体土地的公告
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征收民乐镇会众村、石塘村的集体土地作为广西(北流)轻工产业园-服装鞋帽特色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用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一)拟征收土地范围该地块位于民乐镇会众村塘尾组、大陈组、塘里组、新组,石塘村德生堂组。四至界址为:东以石塘村德生堂组旱地的土地为界;南以会众村塘里组、石塘村德生堂组水田、林地,会众村大陈组林地、住宅用地、农村道路的土地为界;西以会众村塘尾组水田、林地、坑塘水面的土地为界;北以会众村塘尾组农村宅基地、林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会众村大陈组林地的土地为界。上述具体位置以《北流市民乐镇会众村、石塘村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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