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流市人民检察依法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祭祖过程中用火不当,造成山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8.24公顷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陈某因犯失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检察官贴士
来源:北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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