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G0412深圳—南宁公路 化州至北流(宝圩至平政段) 捆绑广西北流至化州公路(山围至平政段) 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含特许经营方案编制) 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北流至化州宝圩高速公路(广西段)(以下简称北化高速)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布局方案中“联络线11”。交通运输部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线位方案》,将北流至化州宝圩高速公路(广西段)中平政至省界段列入了国家高速公路线位(即G0412深圳-南宁)。2025年1月7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广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报告》,将北流至化州宝圩高速公路(广西段)分为两个项目实施,分别为广西北流至化州公路(山围至平政段)、G0412深圳—南宁公路化州至北流(宝圩至平政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项目继续由玉林市人民政府实施,玉林市人民政府授权玉林市交通运输局为项目实施机构。项目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组织实施,招标人为玉林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含特许经营方案编制)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北流至化州宝圩高速公路(广西段)分为两个项目实施,分别为广西北流至化州公路(山围至平政段)(以下简称“地高段”)、G0412深圳—南宁公路化州至北流(宝圩至平政段)(以下简称“国高段”)。其中地高段约49.85公里,投资约66.4亿元;国高段25.9公里,投资36.5亿元。(项目规模最终以政府审批部门核准为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范围:G0412深圳—南宁公路化州至北流(宝圩至平政段)捆绑广西北流至化州公路(山围至平政段)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含特许经营方案编制)咨询服务。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等相关要求,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项目工程可行性论证分析,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建设方案、要素保障条件等。 (2)开展项目实施模式可行性论证分析。 (3)协助相关部门根据项目相关资料开展经济财务效益分析。 (4)编制项目具体特许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范围、实施方式、特许经营期限和资产权属、特许经营主要原则和合作边界、特许经营者选择、交易结构、监督管理和运营评价、风险管控、合同体系和主要内容等。 (5)编写投资协议、特许经营协议。 (6)协助招标人完成方案预审、审查、审批工作及相应修改,直至特许经营方案获得批准。按合同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主管部门的批文,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后续特许经营者招标相关工作(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信息入库、信息披露等)。 (7)拟定谈判磋商策略和方案,协助招标人与社会资本进行特许经营方案合同谈判。 (8)协助招标人与社会资本签订特许经营方案合同及投资协议。 (9)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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