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北流市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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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30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6家见习基地,就业见习人员72名。

二、报名条件
见习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三、岗位要求
(一)思想政治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

(二)见习人员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及相关专业优先。

(三)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能吃苦耐劳,服从单位安排及管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招用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北流市南站南路0028号),咨询电话:0775-623860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邮递)

(四)招聘单位、岗位和条件具体见附件

五、报名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1寸个人近照一张、求职简历或相关材料;

(三)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属毕业学年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属16-24岁已登记失业青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其《就业创业证》信息。

六、招用办法
(一)根据招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七、待遇
见习人员在就业见习期间享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及其他依法享有的权益。

[color=var(--weui-LINK)][url=]附件:北流市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doc[/url]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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