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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户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责任和义务
1.液化石油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软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2.单位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3.液化石油气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1)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2)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3)改变用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4)加热、摔砸、倒卧燃气气瓶,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5)使用液化石油气用气场所不应同时使用管道天然气;
(6)危及用气安全的其他行为。
二、用户使用管道天然气的责任和义务
1.管道天然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及供用气合同约定,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软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2.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询。
3.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4.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2)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3)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4)擅自安装、改装、拆除、迁移、覆盖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5)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6)盗用燃气;
(7)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8)使用管道天然气的用气场所不应同时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9)危及用气安全的其他行为。
玉林市燃气管理站 (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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