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光台] 北流侬不要网上添“赌”?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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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4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赌博行业也在“与时俱进”,许多犯罪分子将赌场从线下转移到线上。近期,我院办理了一起利用APP开设网络赌场的案件。

案情摘要


      2020年9月至10月,杨某某伙同梁某某、牟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聊呗”APP社交软件内建群做庄家,以“红包禁抢”形式和赌徒进行赌博。为得到更多赌徒参赌,杨某某等人先后发展他人做其下线,帮其拉人头参赌,红包群内赌徒已多达三十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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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统计,2020年9月至10月,杨某某等人在“聊呗”APP社交软件建立的赌博群中发红包金额有一百二十多万元,收红包金额有一百三十多万元,从中获利四千多元。2023年7月,经公安机关传唤,杨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2023年12月,该案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杨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手机APP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构成开设赌场罪,最终被北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提醒


       “网络赌场”因零成本,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操作简单,吸引不少参赌人员不知不觉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然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赌博害人终害己。因此,广大群众要严守法律底线,争做文明守法网民,不要参与赌博活动,更不要组织赌博、开设赌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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