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近中央到地方宣传的口号“枫桥经验”,好多北流人可能不明白这啥意思!这里做个解释吧!枫桥经验是指上世纪 60 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这一经验强调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通过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式,实现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枫桥经验自诞生以来,不断与时俱进,发展为一个开放的、具有高度包容性的社会管理创新概念。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注重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示范。
又可以这样说: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是公安部决定命名的先进公安派出所。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2019年11月28日,以“向人民报告”为主题的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揭晓仪式在北京举行 。
2022年5月,公安部公布全国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名单,努力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截至2019年11月,浙江诸暨枫桥派出所经历了19任派出所所长。枫桥派出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始终坚守人民至上这一不变初心,扎根基层、耕耘基础,顽强拼搏、默默奉献,在一起起矛盾主动排查。
一处处风险源头化解中做到了防范在先、处置在早,在一个个街角巷落严密守护、一起起案件公正执法中维护了一方稳定、保卫了一方平安,在一项项服务管理措施改革创新中让老百姓办事少跑腿、更便捷,真正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有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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