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相关] 北流法院发出首份《生态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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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31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提高群众保护环境资源的意识。近日,北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前往大里镇司法所向被告人刘某发出首份《生态服务令》,并联合司法所对被告人刘某现场教育,督促其按时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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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刘某为了非法获利,与王某(已判刑)商量约定,由王某收购金毛狗运送到晒药场出卖给刘某,刘某将金毛狗根茎原材料加工成金毛狗切片干货出卖后,该晒药场被公安机关发现并调查。根据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金毛狗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北流法院秉持着严惩环境资源犯罪、注重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理念,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同时发出了首份《生态服务令》,要求刘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每个月至少在辖区内的集镇或其他人流密集的地方进行一次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法院定期回访。
被告人刘某表示将认真履行修复生态环境的义务,自愿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坚决不再参与和实施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行为,也会通过自己的行为引导身边人积极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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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份《生态服务令》引导被告人从生态环境破坏者转变为生态环境保护者,比单纯刑罚效果更显著,也为生态环境司法实践探索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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