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1月1日开始,事关北流打工人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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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5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24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的通知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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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3〕24号)的相关规定,从2023年11月1日起,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40元。现就玉林市2023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一、玉林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40元。
二、单位缴存职工的月缴存额下限:1840×5%=92元,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合计为184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人的月缴存额下限:1840×24%≈442元。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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